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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约三四年前,我还是个刚毕业初出茅庐的小子。不怎么混gay圈,更没像现在这样一头扎进熊圈里。那时候我认识了S。之前,并没有真正经历过所谓的“爱情”。
认识S不久,他就说要出国,无数次幻想自己在机场和他送别,哭的泪流满面的样子,结果S却走的悄无声息。我当时觉得一个人怎么可以做的这么决绝,简直不可思议。后来,我渐渐走进了这个圈子,认识了很多人,经历了很多事情。于是不再为当初S的走感到沮丧。也不再为这段短暂的相识有所遗憾。我开始学着用当年S的方式来结束一段感情,也曾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结束。我甚至觉得这样很好。没有尴尬。简单体面。然而我一直都模糊记得S的样子。阳具长而挺拔,人高大白净,讲着好听又柔软的北京话。
这一段时间,很意外的和S取得了联系。我们在QQ上聊起以前。和S说好,不如再见个面,权当老朋友碰碰头,也聊聊这些年彼此的经历。S说也好,我还住在当年的那个房子里,你还记得吗?
所以说“当年的XX”这样的说法实在太有杀伤力了,好像所有文艺小说里固有的情节一般——在当年一起呆过的地方,把手重拾旧爱。
于是我便去了。然而我再次见到他的时候,我的心都他妈的碎了。但见S整个人弱不禁风的飘了下来,痘痘长的基本找不到眼鼻口耳,居然。。。居然还有点c。。。
我心里那叫一晴天霹雳啊。我努力搜索记忆里S的样子,可光环却在现实面前一点点暗淡。
仿佛一出言情剧眼巴巴变成了荒诞剧。
事后,小白安慰我说,是gay三分c。再说那时又哪能和现在比,那时候你饥渴到对带个把的都魂牵梦绕,这些年你见了那么多男人,哪里还看得上他。我想着也在理,但还是觉得青春被人一把掐住了喉咙,这几年都像是白活了一场。
难怪人都说相见不如怀念。
所以回忆总是好的,即便从不曾得到,至少能自己在心里画个光环让它一直美好。美好的回忆还是不要轻易温习,不然一不小心,就连回忆都丢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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